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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政府對於身心障礙者各項福利服務,一向重視,每年均編列龐大預算以執行之。在這個單元裡,我們整理了現行社會福利服務法令規章中,與聽 損領域較為相關的項目,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聽障輔具補助
內政部社會司制定之「身心障礙者醫療及輔助器具費用補助標準表」中,聽損輔具補助情形如下……〈詳全文〉
「內政部社會司制定之「身心障礙者醫療及輔助器具費用補助標準表」中,聽 損輔具補助情形如下(90年度起,各縣市政府可依財力狀況自行訂定補助細節):

 

聽障輔具補助說明表格
輔具類別 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額(元) 非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額(元) 最低使用年限 補助對象
單耳助聽器
10000
5000
3年

1. 聽(語)障者或具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2. 需具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診斷並證明已無治療改善者。雙耳聽力皆損失在55dB∼110dB之間補助兩只;優耳聽力在55dB∼110dB之間,劣耳聽力110dB以上補助一只;聽力損失認定標準為氣導聽力檢查頻率500Hz∼4000Hz之間平均值。
3. 對於十八歲以下在國內就學致不能工作者(按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推定為無工作能力者),最高補助額得為28,000元,並須檢具在學證明文件。
4. 十二歲以下兒童申請裝置助聽器及支架(單支或單側)者得每年申請補助乙次。
雙耳助聽器
20000
10000
3年
同單耳助聽器
人工電子耳
600000

中低收入戶最高40萬元

一般收入戶最高20萬

終身乙次

1. 重度聽障者,經配戴助聽器及聽能復健半年,效果不佳者。
2. 感覺神經性聽力障礙病史在五年以內者。
3. 先天性聽障,經電腦斷層攝影確定至少具有一圈完整耳蝸存在,且無其他手術禁忌者。
4. 以一歲六個月至六歲先天性失聰者為優先。
5. 限於準醫學中心以上及經行政院衛生署專案核可之醫院施行植入手術者。

6. 須有耳鼻喉科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及聽力師出具評估報告。
傳真機
7000
3500
3年

1. 聽(語)障者或具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以「戶」為補助單位。
2. 十二歲以上者使得申請傳真機、行動電話。

3. 傳真機及行動電話,二項僅能擇一申請補助。
行動電話
2000
100
3年
同傳真機
火警閃光警示器
4000
2000
3年
同傳真機
電話閃光震動器
2000
1000
10年

1. 聽障者或具聽障之多重障礙者。
2. 以「戶」為補助單位,每戶限申請一台。

3. 申請居家無障礙設施設備補助者需經長期照護管理中心評估通過。 
門鈴閃光器
2000
1000
10年
同電話閃光震動器
無線震動警示器
2000
1000
10年
同電話閃光震動器
電話擴音器
2000
1000
10年
同電話閃光震動器
視訊會議系統
5000
2500
5年

1. 六歲以上聽(語)障或具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2. 已具備個人電腦基本配備(如:電腦主機、螢幕、鍵盤)。 

其它規定事項因情形特殊,輔助器具使用未達最低使用年限而須再申請補助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後辦理。

 

保障就學

在特殊教育相關法規中,對於保障及鼓勵聽 損學生就學,有如下各項規定:
一、特殊教育法: 就讀特殊學校(班)及一般學校普通班之身心障礙者,學校應依據其學習及生活需要。提供無障礙環境等必要之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就聽 損生接受教育而言,學校有提供手語翻譯、調頻助聽器之義務,教師並須對其聽損生之家長提供諮詢服務。

二、特殊教育學生獎勵辦法: 就讀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專院校具有學籍之特殊教育學生,其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且品行優良取得相當證明者,發給獎學金。其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七十分以上,且品行優良取得相當證明者,發給助學金。聽(語)障學生依障礙程度之獎學金、助學金金額如下:

 

障礙程度

獎學金

助學金

輕度聽(語)障

30,000

10,000

中度、重度聽(語)障

40,000

20,000

如果您想對各個項目有更進一步的瞭解,您可以到本站“網站聯結”單元裡,進入各個政府相關單位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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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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